
今后,交存了住房补贴的职工如果遇到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可以对住房补贴资金进行销户,一次性全部支取账户内的余额。这是昨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其官方网站上转发的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中明确的。
昨天,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发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相关通知,凡是住房补贴交存的职工,遇家庭突发事件和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均可参照有关规定,对其住房补贴资金进行销户支取。而据了解,2004年北京曾下发相关通知,住房补贴是指单位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后,采用货币分配方式,向职工发放的用于住房消费的专项资金,属职工个人所有。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支付房租和所购住房的物业管理费、冬季供暖费等住房消费支出时,可凭相关证明支取本人住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