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财会[2007]13号
关于广西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北海赛区
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辖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财政厅《关于广西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大赛办[2007]1号)和《关于对参加广西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会计人员的奖励、激励措施的意见》(桂财大赛办[2007]2号),为了确保大赛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赛程工作安排
(一)关于第一赛程的组织
按照财政部统一布置,大赛第一寒程的试题,已于2007年7月31日,以链接的形式刊登在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n)、广西财政网站http://www.gxcz.gov.cn)。
2007年8月1日至9月10日,我市各单位组织财会人员进行网上答题,要求全体财会人员参加。2007年9月下旬财政部通过媒体公布第一赛程获奖名单。全国设一等奖5000名,二等奖10000名,获奖人员由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
(二)关于第一赛程参赛对象
根据全国大赛办的规定,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财会人员均可参赛。具体包括:从事财会工作的会计人员、财会教学人员、财会管理人员、财会科研人员、财会专业的学生以及财会工作相关的人员等。
(三)关于大赛辅导用书
这次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了两本书《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定价:35元)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定价:30元),前者以新会计准则为主要内容,兼顾其他相关会计知识,包括会计、内部控制、审计基础知识和其他相关法规讲解等;而后者汇编了会计法律、法规、制度18个,税收法律、法规、制度15个,其他法律、法规、制度18个。这两本书既是大赛指定辅导用书,也是今后日常会计工作的工具书。请各单位做好征订工作,订书联系电话:0779-3035692。
(四)关于对参加广西第三届会计知识大赛会计人员的奖励、激励措施
为了充分调动我市会计人员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积极性,广泛发动会计人员参赛,除获得全国奖项的参赛人员由财政部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品之外,我市还采取以下奖励、激励措施:
1、凡参加第一赛程比赛的会计人员,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根据上网答题的记录,免2007年度继续教育学习的考试;取得合格(60分)的会计人员由所在地财政部门给予认可2007年继续教育培训课时;获得全国奖励的,依据获奖证书,认可其一个周期(两年)的继续教育培训课时。以上会计人员如果已参加2007年培训的,可顺延一年。
2、参加大赛两个赛程获得奖励(包括全国奖励和自治区奖励)的会计人员,可作为下一次评选全区会计工作先进个人的加分条件。
3、参加第一赛程比赛取得合格成绩的会计人员,在2007年、2008年参加高级会计师考试时,由自治区会计系列职改办经与人事部门协商同意后确定地方分数线时适当加分;参加大赛两个赛程获奖(含全国和自治区奖)的可再适当加分。
二、第二赛程报名时间安排
我市原定的第二赛程报名时间为7月16日—8月3日,根据实际情况,现将我市第二赛程各单位报名时间延长至8月15日,请各单位抓紧时间报名。报名联系电话:0779-3035692。
附件:1、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参赛须知》
2、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答题步骤》
二○○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