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学考试上个月的证书考试中 多人作弊 市教育考试院发布公告——
本报讯 市教育考试院上午发布公告,在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07年11月的证书考试中,共有21名考生有作弊行为。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第三十七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进行了处罚。21名考生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停考一年。
作弊考生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1 010106500901 王雅铭
2 010106600486 王凌志
3 010106602684 戴高峰
4 010107500284 李金喜
5 010107500478 李艳伶
6 010107500523 杜丹丹
7 010107500693 崔真
8 010107600087 余小红
9 010107600933 杨松华
10 010107601442 王雪
11 010107601657 马丽君
12 060107201447 林婉娜
13 090107100199 马晓强
14 090107100655 张晓晨
15 090107100669 刘海杰
16 090107101527 何侃
17 090107103709 滕飞
18 170106200082 王子
19 180103200752 李新
20 120107400415 王晶晶
21 190106600312 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