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近30岁的女人,但结婚两年来为了经济和琐事吵个不停。一吵就说要离婚,再加上我经常回娘家和父母说我们的境况,让父母也开始不喜欢他,每次吵完,我负气跑回娘家,然后他再来赔礼道歉接我回家。 这样来来回回,都已经数不清多少次了。我知道我也有不足之处,后来父母建议我们早点生孩子,可他不愿意。说现在没孩子就一直吵,生孩子后,经济负担就更重了。 如今,父母对他的成见越来越深。2006年年底的时候,再次大吵之后,在亲友的劝导下,我们和平分手。 我原以为,离婚后我可以过得很好。回娘家后的日子里,我没有快乐只有痛苦,更谈不上开心。我开始后悔草率离婚,我想挽回婚姻,打电话发消息给前夫,提复婚,但他却冷冷地拒绝。还说什么“离婚就不要来找我”。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得那么快,难道他不伤心难过吗?他居然还会说他现在过得比以前好! 请问两位,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很痛苦,想复婚,前夫不答应。想重新开始,却又放不下过去,我发现我其实还爱着他。 我甚至有过“一了百了”的想法,可想想自己还年轻,可我的心里只有他再也容不下任何人。我想我还是爱他!我曾设想复婚后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为经济和家庭琐碎小事吵架!可现在什么机会也没有了。 帅克说 “好马不吃回头草。 离婚后的孤单和痛苦,让你忍不住回忆失去的“馅饼”,引诱你想象当时的生活。何必一棵树上吊死!树还多着呢。” 大白话有大道理:好马不吃回头草。如果我是他,我也不敢再和你重圆的。破镜重圆的夫妻,“镜破”通常不外乎两个原因:要么是不可抗的外力,要么是相互间的误解。外力作用的,外力消失后,度尽劫波夫妻在,相逢一笑情更笃;误解造成的,误解冰释后,前嫌尽弃,情比金坚。 你们两个不属于任何一种。外力方面:亲人只是劝导,并没有威逼,更没有强迫,你们也没有遭遇战乱离合、生离死别;内因方面:你们的分手也并非出于误解。来来回回的吵架、复合,为的都是日常经济和小事,没有什么原则性的、大的冲突,而且这种冲突又来源于误解。 之所以吵,是因为双方都对清晰判然的小事无法“将就”;之所以无法“将就”,是因为你们的感情敌不过这些小事。有感情,生死都可以置之度外,世界总是美好的;没感情,怎么看都不顺眼,小事常常成为导火索。 人总是会犯错误的,婚姻也不例外。对于不契合的两个人来说,结婚是犯错误,离婚是改正错误。改正错误后,再犯相同的错误。你傻不傻啊? 离婚后的孤单和痛苦,让你忍不住回忆失去的“馅饼”,引诱你想象当时的生活。但这种回忆和想象是有过滤功能的,过滤掉了当时那么困扰你们的烦恼和痛苦,留下的是多少会有的温情和美好。你克制不住这种诱惑,才开始奢望复婚。你抱怨他变化快,可是,我倒相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他的变化哪里是在你们离婚后的两个月内,而是在你们婚姻两年多的日日夜夜中,在每个争吵里。他在渐渐变化,你也在变化,你们双方在对方的眼中变得不可爱,变得面目可憎,变得难以容忍,最终才走向了分手。两年多的婚姻了,要我说,他变得还不够快呢。 他比你清醒。他知道覆水难收的道理,因此说“离婚就不要来找我”。对啊,没有离婚的时候,有法律和感情的承诺,他尽力去弥补,希望婚姻能够出现转机。现在,既然超过了临界点,婚姻契约已经失效,他已经不用再去弥补了,他可以做出新的选择。离婚就不要找,是要你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也不要打扰他的新生活,否则注定只能再次两败俱伤——就好比悬崖勒马没有成功,奔马已经冲下悬崖,拉不住了,再拉,拉的人也要跟着“拉清单”了。 婚姻和感情都是两厢情愿的事,谁也不欠着谁什么。更何况,离婚了,他可没义务再为你的痛苦埋单,洒一掬同情的泪,那说明他重感情、有人情;他从此对你不闻不问,你也责备不了他什么。你再痛苦一百倍,又能怎样?你即便真的自杀身亡了,又能怎样?如果你的自杀方式有创意,或许可以在日报的社会新闻版面上占据小小的一块“一女子为情自杀”。于是,读者看了要说了,自杀干吗啊,这姑娘真傻,何必一棵树上吊死? 何必一棵树上吊死!树还多着呢,不光他一棵。他有权选择,你也可以再选择。错过这一棵,还有下一棵。这一次婚姻失败了,也不是一无所获,至少得到了一些经验教训。这些经验教训,不应该再次用在他身上,而是用在下次婚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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