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青岛视窗12月27日电 (于文杰) 今年1-11月份,青岛市实现城乡就业26.26万人,完成全年目标20万人的131.3%。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就业15.49万人,完成全年目标12万人的129.1%;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77万人,完成全年目标8万人的134.6%。11月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98%。
全面落实促进就业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1-11月份,全市共为1.84万人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有2.15万人通过享受政策实现了再就业。同时,建立了资金支出情况抽查制度和绩效评估制度,发挥促进就业资金的最大效应。积极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有转移就业要求的农村劳动力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就业指导,1-11月份,全市组织就业指导10.95万人。
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促进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2007年,在总结黄岛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崂山区、城阳区、胶南市纳入区域化试点范围,并将其他四市的失地农民全部纳入试点范围。指导有关区市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并配套出台了相关政策。目前,除了社会保险政策外,试点区域的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全部享受同等的就业待遇。1-11月份,全市共为试点区市的城乡劳动者发放统一的《青岛市劳动者求职证》14.7万个,其中农民2.46万人。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发挥吸纳就业主渠道的作用。组织开展了"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十几项专项就业活动,将大学毕业生、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全部纳入就业服务范围。1-11月份,共对有用工需求的8237户企业进行了监测,收集就业岗位40.1万个。全市共有12476家用人单位到人力资源市场求职,提供就业岗位33.1万个,其中配置成交24.6万人,市场配置率比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全市通过市场就业11.4万人,占就业总人数的73.6%。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难的问题。将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市内四区402个社区配备了1500名劳动保障协理员;五市三区的128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就业服务机构,50%的行政村(居)配备了专(兼)职的劳动保障协理员,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建立了公益性岗位储备制度,全市公益性岗位保有量1.98万个,确保有求职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随时上岗。结合青岛市最低工资的调整,提高了社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待遇,人均增加工资补贴127元。积极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和城乡"双零"家庭就业帮扶活动,目前,市内四区145个社区达到了认定标准,达标率100%;全市累计有1232户城镇零就业家庭1423人全部脱零,从明年开始城乡"双零"家庭将动态消零。1-11月,全市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34万人,就业安置率达到99.4%,其中A类人员就业安置率达到100%。
组织实施民生创业工程,发挥创业促就业的倍增效应。全面落实各项创业政策,共为5473名大龄失业人员发放自谋职业扶持金1094万元,共为909人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920万元,到期贷款回收率达98%。在全国百家小额担保贷款重点联系城市,我市排名第七名,比年初排序上升了六位。加强创业培训基地建设,全市建立创业实习基地20个,组织开展创业培训0.59万人。1-11月,全市有1.78万人实现了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带动就业1.9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