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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特别费案二审判无罪 背信诈欺等罪均不成立

www.xuedao.net   2007-12-28 19:48:0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 陈键兴)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28日上午对马英九“特别费”案作出二审宣判,马英九获判无罪。

    台湾高等法院驳回检方上诉,在贪污罪部分维持一审无罪判决,同时判决一审后检方追加的背信、诈欺等罪名均不成立。

    马英九“特别费”案攸关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走势。按照台湾地区有关法律规定,如马英九贪污罪成立并被判刑10年以上或背信罪成立,马英九将立即丧失参选资格。因此,台湾高等法院的这一判决,基本为马英九参加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排除了法律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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