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干12个月的活,却只能拿到11个月的钱,时下,沪上一些保姆被家政公司扣“管理押金”,一年期满有可能拿回一些,也有可能拿不回来。 在一家知名家政公司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了这种收费办法的明示:东家找保姆,无须交中介费,而是与家政公司签一份管理合同,每年交纳300元的会员管理费,在这一年期间,家政公司对保姆承担管理责任。 记者从一位家政的业内人士处获知,这份合同虽然是家政公司与东家签的,主要是制约保姆的。 东家签了管理合同,每月的工资不直接交给保姆,而是交给家政公司,由家政公司发给保姆。家政公司将扣留保姆的部分工资作为押金,一年期满,保姆没有出什么麻烦,家政公司将部分返还押金,剩下的将作为家政公司的收益。 这份管理合同的订立,无须征得保姆同意。而在保姆与家政公司签订的合同里,根本不写“每月扣留管理押金”及其相关内容。 对于这种征收管理费、扣留保姆押金的方式,家政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保姆毕竟是在人家屋檐下干活的,如果不扣点押金,可能就没规矩,偷东西的事也不是没有过”。 [律师说法] 捷华律师事务所张吉力律师表示,家政公司对保姆的这种管理方式是有问题的。除非东家、保姆和家政公司三方,事先订立劳务服务约定,明确部分扣留保姆工资做押金,家政公司所得服务费不超过中介服务的上限标准,合同才成立。如果事先没有明确约定就扣留工资作押金,保姆可以通过诉讼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