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报讯 因为和女儿经常闹矛盾,年逾七旬的张老太在七天之内两次把女儿告上法院。12月14日,记者从天山区法院了解到,这起家庭纠纷已经得到圆满解决。 12月11日,乌市天山区法院的立案庭颤颤巍巍地走来一位老人。她就是张老太,“我家姑娘还是没把钱给我,我还要告她。” 这是张老太第二次状告女儿了。12月7日,她第一次把女儿告上法院,就因为女儿不把钱给她。 张老太所说的钱,就是前一段时间她出车祸,对方支付的3万元赔款。因为张老太年迈,这笔钱一直由女儿保管,买药、做检查等费用就直接由女儿支付。 张老太和女儿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难免有磕磕碰碰,母女两个经常闹一些小矛盾。每次发生争执,张老太就让女儿还钱,说要自己管。但是女儿担心母亲把钱弄丢了,一直不同意。 12月7日,张老太第一次到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把她的女儿找来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劝说,女儿答应把钱交给张老太自己管理,母女二人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4天之后,张老太又来到法院,说女儿没有按约定把钱给她。法官把张老太的女儿找来一问,原来她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名字中有个字出错,因此耽误了到银行取钱。当着法官的面,女儿把钱给了张老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