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程)参加网友间组织的足球赛,网名为“修赫”的男子被对方三名球员铲倒,经重医附一院诊断为右小腿腓骨骨折,自己支付了近3000元医疗费用后,昨日他向律师咨询后,拟将比赛时双方20余网友全部告上法庭。 他认为,虽然受伤是三个网友直接导致的,但场地费用是所有人平摊,那么他的医疗费用也应由所有网友分担。他和双方球队队员协商未果后,决定将在场的22人全部告上法庭。 “不明不白就被告上法庭”雪狼足球队队长王小春介绍,以前有网友受伤都是自行解决,球队基于人道主义考虑会号召大家捐款,对他进行补偿。很少有人会因此找网友们的“麻烦”。 一位多次组织过业余球赛的人士认为,球队是通过网络组织起来的,每场比赛的费用都是网友们平摊,这样的球队在重庆很普遍,踢球受伤也时有发生,但目前没有任何法律针对网络球队。受伤其实是双方的事,通常都是网友之间协商解决,告全体网友的情况确实很少见。为避免纠纷,赛前可建立受伤队员的赔付约定,一旦对簿公堂也有依据。 重庆市海外律师事务所胡昌松律师认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据公平竞赛原则,在非故意的情况下,这不能等同于民事侵权行为中的过错,对造成损害又没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造成损害的双方分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