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春林) 因50元的嫖资,23岁的无业男子罗志辉将发廊女杀害后潜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开庭审理这起故意杀人案,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罗志辉在法庭上落泪并表示认罪。 检察机关指控:今年5月27日晚23时许,罗志辉来到宝安区宝城24区的一间发廊,找到发廊女王某某,两人以包夜价250元进行性交易。后王某某不肯包夜,双方就退回嫖资的问题发生争吵、打斗。因罗强抢嫖资,王某某用牙咬了罗的右手拇指,并跑到厨房拿一个砧板打罗的背部,将砧板砸烂。罗抢过剩下的砧板碎块,往王某某的头部、脸部等部位猛击,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往王某某的颈部割了两三刀,往她身上、腹部刺了数刀。罗泼水确定被害人不能醒来后,到冲凉房冲洗手上、身上的血迹,拿起掉落在地上的300多元钱和王某某的一部手机,逃离现场。罗志辉在逃窜过程中,将作案工具小刀扔到阳江市阳西县程村一条河里。今年6月17日,公安机关在阳江市阳西县程村横山的林场内抓获罗志辉,现场缴获被害人王某某的手机。经鉴定,王某某系因颈部损伤致左颈内静脉破裂,左颈总动脉离断,系失血性休克死亡。检察机关认为,罗志辉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杀人,致使一人死亡,应按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罗志辉当庭流下了悔恨的眼泪,表示认罪。但他辩解说自己不是故意杀害王某某的,是因为王某某不肯包夜,所以退回了他150元钱,后来王某某觉得退得太多,想拿回50元,于是双方发生争执。他当时喝过酒,在被打后反击,用钥匙串上的折叠刀误杀了王某某。后来泼水也是想让王某某醒来,没想到她死了,他很恐慌所以逃走。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