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 (庆讯) 本报曾报道的宿松县恶媳妇张代妹因家庭琐事将婆婆眼睛抠出致其死亡的消息见报后,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12月17日,安庆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一审判决被告人张代妹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代妹于2007年6月7日因家庭琐事与其婆婆项某发生争吵,婆婆拿起地上的一根树枝欲打张代妹,张代妹将树枝抢过来殴打婆婆,致其婆婆摔倒在地,全身多处受伤。后张代妹又用手朝婆婆的眼睛抓去,致使婆婆的右眼球脱于眼眶外,左眼也不同程度受伤。后张代妹潜逃。被害人项某于当日晚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6月8日死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