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报安阳讯 继几天前妻子被判缓刑后,昨天上午,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原局长索好玺受贿一案,在安阳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查明,索好玺在10年间,先后收受贿赂额达236万余元,牵涉行贿者甚广。对此,索好玺没有提出异议。 公诉机关查明:1997年至2007年间,索好玺在担任中共安阳县委常委、安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安阳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县长、安阳市乡镇企业管理局局长、安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工作安排、企业担保贷款及评先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多次单独或伙同其妻任秀英非法收受、索取原安阳县辛村乡乡长李某等57人的贿赂款,共计236.9万元。12月21日,任秀英因犯受贿罪,已被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检察机关指控,1998年至1999年,索好玺在担任安阳县副县长、代理县长、县长期间,接受安阳市四方房屋开发公司经理孙跃军的请托,在孙跃军开发安阳县园艺场协调用地、缓交补偿费等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此,索好玺在1998年12月,首先收受孙跃军的20万元,次年2月,他再次向孙跃军索要55万元,两次合计75万元。 公诉机关列出的索好玺55起受贿行为当中,行贿者牵涉甚广,包括多名安阳县直机关干部、企业负责人,有时任安阳县环保局副局长宋建军、时任安阳县农委主任陈少敏、时任安阳县蒋村乡党委副书记刘海军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