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短短两个月内,一男子潜入企事业单位作案75次,每次都专门偷电脑。昨日,记者获悉,青白江区法院日前以盗窃罪判处大盗陈立元有期徒刑11年半,并处罚金。
30岁出头的陈立元是广汉人。据陈供述,从2004年4月以来,他长期流窜到成都青白江区、新都区、金堂县、彭州市以及德阳多个区县等多地,跨区域作案,入室疯狂盗窃企事业单位办公室的电脑,盗窃次数多达75次。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28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