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学导网 >> 班主任 >> 问题学生研究
“问题学生”成了普法小先锋
www.xuedao.net  2007-9-13 13:57:00 检察日报

    本报讯 (张敏 冯付勤李铭锦)9月1日早上,河南省淇县初二年级学生韩晓(化名)刚走进教室,教室里就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淇县检察院两名干警走到韩晓面前,将今年第三季度“普法宣传小先锋”证书颁发给韩晓,让这名曾经的“问题学生”既激动又惭愧。 

    争当“普法宣传小先锋”,是淇县检察院今年为进一步推动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而采取的一项创新举措。今年初,该院与县教育局联合在全县6所中学设立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宣传服务站,检察干警定期到服务站进行法制讲座,并经老师推荐,每季度评选出一名“普法宣传小先锋”,以鼓励青少年学习常用法律法规,远离违法行为。

    今年3月,学习成绩优秀的韩晓迷恋起了上网。为去网吧上网,韩晓借了同学刘某10元钱,当刘某向韩晓催要借款时,两人发生口角,韩晓竟用刀将刘某捅成重伤。4月12日,韩晓一案被移送淇县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案发时韩晓不满16周岁,案发后能积极救助被害人,其行为也得到了被害人及家属的原谅,双方自愿达成了赔偿协议,办案检察官根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和关于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有关规定,对韩晓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韩晓又重新回到了学校。

    在检察院对韩晓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干警还与韩晓家人建立了“定期回访跟踪考察档案”,对韩晓进行帮扶教育。在检察官的帮扶下,韩晓不再热衷于网络,主动向检察官借来青少年法制宣传书籍,课余时间,韩晓将学到的法律常识讲给同学们听,特别是一些曾经和韩晓一样迷恋于网吧的“问题学生”,他们被韩晓的亲身经历所震动,纷纷远离网吧,回到课堂。

    目前,淇县检察院选学生做普法宣传员的做法得到社会、家庭、学校的充分认可,一些家长由衷地说:“争当"普法宣传小先锋"活动让孩子们都成了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让孩子们学会了互相帮助、和谐相处。”

评论】 【关闭
相关新闻
Google提供广告